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天,无锡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切实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就推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促进教育公平提出贯彻意见。
《通知》明确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各地各校在开展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坚决贯彻《通知》精神,不得突破免试入学的政策底线。
根据《通知》,我市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五点工作:
1全面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以采用推荐、面谈、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2规范公办学校招生,各公办学校按照小学划片入学、初中对口直升的方式进行招生,不得跨施教区组织招生。各公办特色初中要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确定科学、公开、公正的招生方式。
3今年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所有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涉及义务教育的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班。
4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公办小学、幼儿园要积极支持民办学校招生,营造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5加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范转学行为,除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实验班以外,其它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统一组织招收非起始年级学生。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办学规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积极主动通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