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乌什县社会教育康复工作力量,决定开展年乌什县教育康复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不断提高我县公开招聘工作水平,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岁及以上,35岁及以下(截止日期为年11月25日-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条件可放宽,具体见岗位表)。
7.符合岗位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三)招聘简章及岗位表查阅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