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平舆法院为鲐背之年的老人上门立案

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周惠通讯员李凯/文图)“田地、钱都让他弄走了,现在一点也不管我俩,你们一定要给我俩主持公道。”鲐背之年的两位老人眼含热泪,一遍又一遍地向上门立案的干警交代。

4月15日,平舆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收到一份特殊的起诉书,递交起诉书的谷某乙既不是案件当事人,也没有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书,面对这样特殊的立案请求,依照法律程序,法院不能受理。随后,立案干警与谷某乙交谈中得知,谷某乙是案件当事人谷某甲、朱某的儿子,谷某甲、朱某均已经96岁高龄,长年卧床,无法前往法院立案。

为切实解决当事人诉累,让群众少跑路,平舆县法院当即决定为两位老人上门立案。

4月16日,平舆县法院立案庭庭长王金岭一行三人驱车20多公里,来到东和店镇某村,在其子女的带领下,来到谷某甲、朱某两位老人家中,向两位老人讲解诉讼程序,帮助两位老人填写立案材料,完成全部立案手续。期间,两位老人向立案干警诉说自己要求立案的缘由,希望干警能为其主持公道,于是这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下一步,平舆县法院将按照司法救助政策,依法为两位老人办理减、免诉讼费用。

这是平舆县法院日常工作中的一件小事,也是狠抓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一直以来,平舆县法院主动延伸诉讼服务职能,走进群众、贴近群众,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传递司法温情。

编辑:李潇审核:李俊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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