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完善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为确保该制度的落实,平舆县纪委成立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志娴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共平舆县纪委、平舆县监察局关于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制度》和《关于建立平舆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
廉政档案涉及的内容包括科级干部的家庭、社会主要关系、房产、配偶及子女从业、经商、投资,个人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受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廉政信息。为确保廉政档案实用性和有效性,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部门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分别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背书。届时,县纪委将组织人员对廉政档案的真实性进行抽查,一经发现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目前,各单位正在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廉政档案进行认真填报上报中。
来源: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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