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调查,苏州风情园南区、北区已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未查到。苏州风情园已在平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预告登记,未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根据《物权法》和《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动产登记依自愿申请登记原则。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处理情况
苏州风情园南区、北区已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未查到。苏州风情园已在平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预告登记,未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建议诉求人代先生与“苏州风情园”开发商联系,待开发商办理首次登记,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