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平舆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平舆交警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主动作为,敢打硬仗,认真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交通秩序整治、安全教育宣传、文明素养提升等各项工作,为我县文明创建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此,近日,县文明办专门发出通知,对平舆公安交警大队予以通报表扬。
营造道路畅通、人车有序的和谐交通环境,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作为城市的守卫者,他们以“创建文明城,交警当标兵”为口号,大力倡导交通文明,用奉献和坚守,守护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平平安安,传递着文明城市的温情与善意。
一番治理,一份服务,一方平安,终于获得了一项荣誉。正如“通报表扬”中所写:“在中央文明城市测评后,交警大队做到不懈怠、不松懈,在‘双节’期间,仍然坚持值班,节后工作进入常态化,交警人员值班固若磐石,在全县创建工作中树立了标杆,切实履行职责,保障了假期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及道路畅通,做到创建常态化,特此提出表扬。”
审核:郝伟
统筹:孔深编辑:罗涛
文:聂乾卿图: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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