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人
一、招聘单位
全市县乡公立医疗机构(医院、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县级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计划
医学院毕业生特招计划不受择业期限制,全市共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人,各县市(区)招聘专业及计划(详见附表)。其中:
1、为县级医疗机构招聘研究生13人、本科生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医学信息管理专业;
2、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生44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和医学信息管理专业;
3、为乡镇卫生院招聘专科生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人员需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7、报考医院、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县级疾控中心需本科学历以上;报考乡镇卫生院需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年7月28日前在周口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年8月14日9:00—8月18日17:00。为方便考生,参加笔试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免笔试(研医院、本科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请在年8月14日—9月22日期间到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区卫计委人事股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报名登记表2份(从报名网站下载)和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请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周口市卫计委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在报名后24小时内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内查验本人报名是否通过,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报考人员请于年8月14日至年8月19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年8月18日17:00后考生不得修改个人信息。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人员,于年9月6日至9月9日9:00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 特招的医学院校毕业生,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签订合同、结果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豫政办号、豫卫发2号和豫卫发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待遇保障
1、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2、纳入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医院编制管理,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3、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毕业生,所在单位为其发放绩效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2)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附件1、周口市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参加笔试需求表。
附件2、周口市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不参加笔试需求表。
信息来源:( 根据招聘单位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人。其中:县直事业单位22人,乡镇事业单位20人。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招聘人数和专业要求等详见《沈丘县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信息
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县电视台、沈丘政府网、周口人才网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并在有关场所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 2、报名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4、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县直事业单位不低于3∶1,乡镇事业单位不低于2∶1。达不到岗位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8月13日8:00—18:00到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兆丰大道与泰安路交叉口北米路西)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5、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8月12日17:00前通过周口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3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6、农村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
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将免交证明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于8月12日18:00前提交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
7、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年8月18日上午8:30至8月20日上午9:00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8月13日8:00—18:00将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沈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面试满分为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通知。采取全封闭方式进行。
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类别设置参照《河南省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类别》。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3.本方案由沈丘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监督县纪委监察局—
信息来源:( 本次招聘人员范围、对象是周口户籍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未就业毕业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8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教师6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信息
年7月28日通过扶沟政务网、扶沟县电视台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
(1)报名时间:年8月4日——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扶沟县人社局(县政府三楼);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幼儿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报名,提交用黑笔填写《扶沟县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现场采集信息。报名费毎人30元。
3、资格审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抽调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的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5、年8月16-17日8:30-17:30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县政府三楼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统一审核并公示。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分)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命题范围: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指导纲要及3-6岁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等。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
笔试时间: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为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分为试讲和才艺展示两部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授课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均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仍有并列的试讲成绩高者体检。参加体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年修订试行)》(豫教资办[]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列入扶沟县事业编制,享受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
六、其它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或手机不通,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扶沟县人社局 -
扶沟县教体局-
监督扶沟县监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