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在金茂北区(东站对面)买的房子,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多方投诉至今无果。年初开发商承诺10月份左右办好楼盘大产权证,然后给业主办房产证,请问政府:开发商是否已提交办理大产权证的相关申请,目前进度如何、并且五证不全的情况下楼盘已售罄,请问市场监管何在?请政府为群众办实事,提高政府公信力。
县自然资源局回复:经查询,金茂北区开发商正在办理土地转移登记,待开发商手续完善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才可与业主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至于五证不全、楼盘已售罄问题不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管辖范围,无法解答。
根据《物权法》和《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动产登记依申请登记原则。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建议诉求人与“金茂北区”开发商联系,待开发商办理首次登记后,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因诉求人没有联系方式无法告知诉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