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聘用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
公告
为更好的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民生工作,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清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县级中心(奥捷附楼二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
招聘条件
1、年龄在20-35周岁以内,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
2.能使用计算机办公;
3.符合下列就业困难对象条件:(1)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低保家庭”失业人员;(3)因城镇公共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被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家庭中一名难以实现就业人员。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2.报名时间:自今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3.报名地点: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6号窗口,咨询电话。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聘用及期限
聘用后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三年,满三年后不再续签。
工资保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元/月(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END
来源
清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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