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确定沈丽新同志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形式: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歪曲事实。
3.公示时间:年5月28日至6月3日,五个工作日。
4.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反映,可向县纪委派驻派驻纪检组反映,—。
录用
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学历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沈丽新
女
.11
浙江师范大学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本科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
洪杰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形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歪曲事实。
3、公示时间。年5月28日至6月3日,一周。
4、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反映,可向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反映,—。
序号
报考岗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1
仲裁书记员
洪杰
男
.09
本科
国家开放大学
法学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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