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平舆交警曝光21起酒醉驾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十分严重。饮酒后身体疲倦,触觉能力降低,往往无法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且无法判断距离、速度,非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群众出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平舆交警现曝光一批醉驾案例,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

1

年08月22日22时20分许,陈某民驾驶豫QJH2**小型轿车沿张南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39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清河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后移交到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驻马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陈某民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89mg/ml。

2

年08月21日23时35分许,毕某鹏驾驶豫A55H**小型轿车沿平舆县城宋庄一巷由南向北行驶至宋庄一巷北段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解放街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后移交到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验报告,鉴定结论:毕某鹏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83.30mg/ml。

3

年08月21日10时38分许,陈某超醉酒后驾驶豫L9E6**轻型普通货车承载着陈某彤,沿汝南县留盆至平舆县阳城镇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阳城镇岭王寨村委王寨路口路段时,与张某妮驾驶三轮电动车发生相撞,致使陈某彤受伤,张某妮受伤后死亡,造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陈某超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55mg/mL。

4

年08月20日21时45分许,李某均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沿张南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38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李某均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86mg/ml。

5

年08月19日22时30分许,刘某武驾驶豫QLQ6**小型轿车沿平舆县城清河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清河北路西段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郭楼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后移交到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验报告,鉴定结论:刘某武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1mg/ml。

6

年08月18日13时41分许,房某华驾驶无号牌小型轮式拖拉机,沿平舆县黄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黄朱路1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李屯镇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后移交到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河南瑞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HNRKSW号检测报告,鉴定结论:房某华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94.6mg/ml。

7

年08月15日22时22分许,王某魁驾驶豫QGQ7**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张南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20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王某魁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61mg/ml。

8

年08月14日21时02分许,陈某立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平舆县平双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平双路3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万金店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后移交到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陈某立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83.41mg/ml。

9

年08月14日21时12分许,汤某明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沿平舆县郭射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郭射路5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汤某明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82.84mg/ml。

10

年08月14日13时16分许,赵某华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沿平舆县辛店乡两常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两常路2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辛店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后移交到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赵某华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85.92mg/ml。

11

年08月12日22时45分许,刘某宏驾驶津QW11**小型普通客车,沿平舆县城清河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清河南路西段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刘某宏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93.05mg/ml。

12

年08月11日22时55分许,潘某震驾驶皖K**小型普通客车沿平舆县城洪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洪河路中段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验报告,鉴定结论:潘民警震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81mg/ml。

13

年08月10日23时00分许,张某明驾驶无号牌小型轮式拖拉机沿张南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36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河南瑞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HNRKSW号检测报告,鉴定结论:张某明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9mg/ml。

14

年08月08日23时35分许,闫某坤驾驶豫Q0J9**小型轿车沿平舆县城清河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清河南路西段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验报告,鉴定结论:闫某坤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89.54mg/ml。

15

年08月07日23时05分许,李某海驾驶豫Q5K5**小型轿车沿平舆县城清河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清河南路西段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李某海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70mg/ml。

16

年08月07日16时50分许,王某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沿平舆县平庙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平庙路7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王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6mg/ml。

17

年08月07日13时13分许,李某山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沿平舆县杨双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杨双路5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李某山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86mg/ml。

18

年08月06日13时15分许,孙某长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沿张南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22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孙某长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7mg/ml。

19

年08月04日23时25分许,黄某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平舆县城振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振兴路北段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黄某威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65mg/ml。

20

年08月02日14时15分许,秦某红驾驶晋A**小型普通客车沿平舆县庙十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庙十路7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河南瑞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HNRKSW号检测报告,鉴定结论:秦某红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95.2mg/ml。

21

年07月31日23时28分许,刘某晨驾驶豫Q7A8**小型轿车,沿平舆县城清河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清河南路西段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刘某晨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77mg/ml。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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