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12号)有关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和条件。
1.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病的适龄儿童。
2.报读市外国语实验学校,须居住在该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具有海城区或银海区的常住户口,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病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和条件。
1.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银海区户口属原住居民且系丰海小学招生范围内的丰海小学应届毕业生。
3.法定监护人在海城区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学校。
1.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学校:市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市涠洲实验学校。
2.初中一年级招生的学校:市第一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五中学、市第六中学、市第八中学、市第九中学、市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市第五中学地角校区(暂定名,下同)、市第二实验学校工业园校区(暂定名,下同)、市涠洲实验学校。
(二)招生范围。
1.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家庭实际住址在海城区行政区域内。
2.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和家庭实际住址在银海区丰海小学、市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的区域内。
各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招生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2-24日;材料审核时间:6月28—30日。
2.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