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平舆县公安局治安交警联合整治

广大居民:

为保证平舆县城区交通持续畅通,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经平舆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批准,年12月20日起,平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交警大队联合开展“整治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违反交通法规、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及严查各类电动车来源”的专项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在城区所有道路行驶时一律禁止进入机动车道,一律不准有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违者,一律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二、按照相关法规,所有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须尽快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备案并安装牌照;

三、自公告之日起,公安机关将对城区内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的车辆来源进行检查(包括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

四、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丢失的车主,可到县城内辖区派出所填写《车辆来源承诺书》进行备案并上牌;

五、对无法提供车辆来源及未填写《车辆来源承诺书》的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公安机关将予以暂扣,直至查清车辆来源为止。

平舆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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